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厦门市科技局对我市新型研发机构调查摸底的通知

时间:2018/10/17 16:40:31 来源:本站 作者: 点击:1017次 收藏

    IMIA[2018]秘书57号

    尊敬的会员企业:

    厦门市新型研发机构补助办法即将出台,拟对“以科技研发活动为主,承担科研任务、科技成果转化、培育新兴产业等任务的科技研发实体”(补助办法对新型研发机构定义)给予补助。新型研发机构应为独立法人(可为企业、民办非企和事业单位性质,企业内部设立的非独立法人研发机构不属此次征集范畴),并满足“办公和科研场所不少于150平方米,且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50万元”的条件。

    为全面了解厦门市研发机构现状,测算现有机构补助经费,协会向各企业单位(非生产型企业)征集研发机构情况,请于10月24日前将调查表(附件)反馈致协会秘书处邮箱,予以支持为盼。

    秘书处邮箱:xmznzz@163.com

    咨询电话: 2031321(谢桂挺)

    秘书处联系:0592-5201851 /18106969590(小曾)


    厦门市智能制造产业协会

    2018.10.17

    附件:厦门市新型研发机构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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