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Success":true,"Data":{"Id":1375,"NoticeName":"转发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工信系统“行业工匠风采”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ReleaseTime":"2021-07-28 04:00:00","IsSecrecy":0,"Describe":"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发行业技能人才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潜能,助力产业转型升级,省工信厅决定在全省工信系统开展“行业工匠风采”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全国模范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今 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执着专注、精益求精、一丝不苟、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充分发挥劳 动模范和工匠人才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广大产业职工在积极服务和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上发挥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凝聚起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的工人力量。
二、 宣传对象及条件
“行业工匠风采”宣传对象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各类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和自由职业者,需从事本行业工作三年以上。被推荐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爱党爱国,理想信念坚定,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 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无失信被执行情况。
(三) 爱岗敬业,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对技术业务一丝不苟、精益求精,具有精湛高超的技能技艺。
(四) 具有高度的主人翁精神,勤奋学习、淡泊名利,服务企业、奉献社会。
(五) 被推荐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省级及以上的劳动模范、国家部委批准表彰的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2. 参加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或参加省级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二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省科技进步奖评选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
3. 参加国际、国家发明展获银奖(含)以上,或者个人作品、技艺在全国性活动中获银奖(含)以上。
4. 属行业领军人物,技能、技艺处于先进水平,能进行技术创新,取得国家专利技术认证,在实际运用中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工作安排
(-)推荐阶段。请各设区市工信局7月31日前根据名额分配要求(详见附件1)广泛挖掘各行业工匠,结合推荐条件确认上报人选。推荐人选不与“行业工匠风采”已宣传人员重复(详 见附件2),已参加过省总工会“八闽工匠”宣传人物的不列入本次宣传活动。
(二) 评选阶段。由省工信厅信息产业工会牵头,组织厅相关行业处室对推荐人员进行审核,综合技能技艺、成绩贡献、社会影响力等各方面条件,确定最终宣传人员名单。
(三) 宣传阶段。宣传活动依托新媒体开展,不收取任何费用。主要采取实地走访拍摄短视频的方式,展示行业工匠人物及其故事,视频在东南网、央视频、学习强国等平台展播。视频拍摄时请设区市工信局、相关企业、工匠人物积极配合。
四、工作要求
请各设区市工信局广泛发动、严格审核、按时报送推荐人选名单,填写工信系统“行业工匠风采”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3) 和工信系统“行业工匠风采”推荐人选申报表(附件4),并准备职业资格证书、主要技术成果、专利、获奖情况等相关佐证材料。于7月31日前将汇总表(附件3 )、申报表(附件4 )和佐证材料等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至省工信厅信息产业工会,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李楠
联系电话:0591-87430160, 13850258642
邮箱:lnl38502586426163. com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66号省工信厅经贸大厦办公区716室
附件:1.全省工信系统“行业工匠风采”宣传名额分配表
2. “行业工匠风采”已宣传人员名单
3. 工信系统“行业工匠风采”推荐对象汇总表
4. 工信系统“行业工匠风采”推荐人选申报表
厦门市智能制造产业协会
2021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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