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19年7月26日第二届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厦门市智能制造产业协会;英文译名Xiamen 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 Industry Association ;缩写为:IMIA
第二条 本团体是由厦门从事智能制造产业的应用企业、解决方案提供商、核心器件供应商、研发创新机构等自愿组成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地方性、联合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团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四条 本团体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服务厦门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服务厦门智能制造产业链的形成和发展”为宗旨,凝聚国内外一流的智能制造资源,促进交流、建立国内领先、与国际接轨的线上线下结合的智能制造产业服务平台,将其发展成为海西乃至国内智能制造资源的汇聚点和辐射源,成为厦门智能制造产业发展引擎、工业转型升级的推进器。本团体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厦门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团体的住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安岭路966号汇金湖里大厦316单元。